用户名:
密码:

成功案例

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六大问题
作者:张国权 律师  时间:2014年11月15日

  据统计,我国目前约有6000万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GDP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完成了国家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既是保持我国经济活力的重要保证,也是解决当前就业问题、增加人民群众收入的一条主要途径。大量技术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蓬勃发展更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在技术创新努力中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诸多难题与困难。


  “无意识中小微企业大多处于创业初期,生存和市场扩张是这些企业的紧迫问题,企业的经营者还没能意识到知识产权才是企业发展的最终生命线。


  “能力弱。”中小微企业人员有限,大多数企业没有专门的人员来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不是选择放弃,就是消极应对。


  “威慑小。”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执法以及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司法判决的威慑力不够强。许多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对侵权行为的后果是“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竞争难。”中小微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常常受到国外竞争对手知识产权保护的打压。受资金和能力的限制,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国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的数量还很少,难于形成基于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优势。


  “渠道少。”中小微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求助渠道有限。在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中小微企业能够从市场中获得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有限。


  “海盗多。”国际上的知识产权海盗公司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威胁加大。一些国外的知识产权海盗公司把触角伸展到国内,这些公司采用收买企业研发人员、向企业发出诉讼威胁、抢先申请注册专利商标等手段,阻碍我国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正常发展。


  造成上述问题和困难的原因,除了中小微企业客观上还很难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和价值,对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十分了解之外,还因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由多个行政部门负责,造成执法力量分散,执法力度不够。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时间太长,罚金太低,不能对知识产权侵权者形成威慑,影响了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此外,我国愿意和能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数量过少,服务能力参差不齐。我国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情况都还存在漏洞,知识产权海盗公司正是抓住漏洞以及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足的问题,侵蚀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热情。


  所以,笔者认为,解决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最根本的还是企业自身要有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政府应当针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国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高其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能力。


  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权援助。引导和协助各行业成立各种形式的协会、联盟,鼓励行业协会和联盟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专门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力度。及时修改知识产权法律中的有关条款,提高侵权行为必须付出的代价。结合刚成立的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即将设立的高等法院巡回法庭,提高司法判决的效率和法律适用的唯一性。整合行政部门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增加执法经费。把当前的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转为常态化。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要放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设立和发展的各种限制,让市场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发展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可以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由政府与一些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知识产权服务购买协议,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有关部门要研究打击知识产权海盗公司的措施、手段和方式,了解国际上对这一问题的举措和做法,堵住他们对国内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侵扰。


  中小微企业起步较晚,人才较少,资金薄弱,技术积累不足,在技术创新方面所面临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突出,能否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影响重大。我们应当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让中小微企业在市场的竞争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府则着力在法律法规、社会服务和维护市场环境方面做好优化工作。


汇桔观点:


  我们认为,中小微企业若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知识经济时代求得生存和发展,必须依靠知识产权制度。各级政府要在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小微企业重要性的基础上,多参与诸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的促进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活动;与此同时,企业自身也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