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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李某诉曾某案
作者:张国权 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28日
李某诉曾某案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之子是被告曾某的雇佣工人,事发当天李某之子在与两个朋友私自商量前往黑龙潭游玩,开车到事发地已经是中午,天气炎热,于是李某之子提议三人一起在黑龙潭的野外池水中游泳。由于没有试水和进行热身运动,李某之子跳入水中往池中央游的过程中便发生了身体抽筋并大声呼救,其朋友虽迅速前往营救,但终究没有把死者救起,消防队打捞起尸体时其腿部仍呈弯曲状。为此,李某及其妻子要求雇主曾某承担李某之子死亡的赔偿责任,其要求赔偿金额为15万元。
争议焦点:
雇主曾某认为李某之子并不是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而是私自外出游玩发生的意外身亡,与雇主并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应该对其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
    在询问双方意见后,该案律师认为双方都愿意对该案件进行调解,于是在律师事务所安排了双方的会面。曾某认为其给雇员买的有意外伤亡保险,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其愿意配合李某完成保险相关程序,将保险公司赔偿的十万元全部给予李某及其妻子,并支付李某其子在生前最后半个月工作中未结工资的双倍金额,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是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