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深化合作 应对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
作者:张国权 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21日
正义网杜尚别9月20日电(简闻之)9月20日,第十六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召开。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发言,强调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筑更加光明的美好未来。
这是张军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来,首次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总检察长会面。张军指出,从2001年初创至今,上合组织已经走过17个年头,创造性地提出并始终践行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伴随上合组织的发展壮大,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也不断健全完善。我们积极落实历次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达成的共识,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司法协作,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贩卖人口、走私毒品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为促进本地区繁荣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军指出,求安全,必须谋合作。面对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蔓延,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这次会议再次聚焦“应对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充分体现与会各国对安全与稳定的共同期盼,充分表明大家对加强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的共同意愿。中国检察机关愿与各成员国检察机关一道,构建更加便捷的协调机制,依法严厉惩治各类暴恐犯罪,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就如何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张军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依法及时打击发生在本国境内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积极推动完善本国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和制度机制。二是加强反恐怖国际执法司法与情报合作,加强在侦查取证、冻结、扣押、追缴涉恐资金以及引渡、遣返涉恐犯罪嫌疑人等方面的司法协助。三是加强国际交流,通过定期联络、互派检察官访问、举办国际研讨会、个案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办理暴恐犯罪案件检察业务交流和经验分享,共同提升打击暴恐犯罪能力。
会议闭幕时,张军和与会各国总检察长共同签署了会议纪要,强调积极参与双边和多边反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共享相关法律文件、方法和信息资料,扩大与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上合组织对话伙伴成员国检察院的合作,发展与地区和国际专业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暴力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跨国有组织犯罪。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参加会议,中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岳斌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