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八部委联合部署第七个“交通安全日”活动
作者:张国权 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以“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七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领导、部门协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维护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迅速成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通知强调,各地要围绕主题、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提前策划,精心组织开展好交通规则大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大宣讲、客运企业交通安全大检查、交通安全知识大传播、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大教育、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老年人安全出行细节大提示、交通安全大倡议“八大活动”,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既有浓厚的社会氛围,又有侧重、有深度,合民心、顺民意。
通知要求,各地要多方联动、扩大宣传。围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宣传阵地,广泛使用统一宣传资料,提升主题宣传的影响力、感召力、传播力。要与媒体共同策划专题节目,找准共鸣点、交汇点,组织开展媒体行动,凝聚力量,达成共识,推出形式新、接地气的主题宣传活动,远说教、近受众,真正让广大群众有参与感、体验感,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化雨、入脑入心。要适应传播技术、网络平台的深刻变化,以及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充分发挥网络移动终端的传播优势,打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的多终端传播矩阵,做到直抵受众、精准传播。
通知强调,各地要完善机制、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典型示范,强化联合惩戒曝光,不断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健全的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工作格局。围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积极创作反映新时代新风尚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的健全。善用众力民智,大力倡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志愿者的作用,真正做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为交通安全环境持续稳定、文明交通社会氛围持续向好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