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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医保骗保需要承担什么处罚呢?
作者:张国权 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的2到5倍罚款。这叫赔了夫人又折兵。
对于定点医院,要对它记作诚信黑点,取消其定点资格。这两家曝光的医院已经被责令停业整顿。如果取消定点资格,也就是大家在那里治病住院都不能进行医保报销了。在我们国家99%以上的病人都是去定点医院治疗的,如果是这样的处罚,这两家医院就注定会由于收入量的逐步萎缩,甚至陷入倒闭的境地。
其实骗取社保基金不仅仅是面临的行政处罚,而且涉及刑事犯罪。《刑法》266条诈骗罪就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可以处3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罚没财产。因此,对于涉事的医院、组织病人全去骗保的蛇头甚至使用医保卡住院的病人,都会面临着相关的处罚。
近年来,很多人都抱怨医保缴费增长速度快,殊不知有太多的医保资金被社保“老鼠”偷走了。希望能够通过严加整治,一方面能够遏制骗保行为,另一方面也要整顿过度化验和医疗,扭转医保领域的歪风邪气,彻底降低大家的住院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