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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2020年公司股权继承怎么处理
作者:张国权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0日

公司股东变更可通过股权的继承导致股东变更,并且该股权继承对该公司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如果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公司法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股东的股份。接下来就是由找法网小编带来2020年公司股权继承怎么处理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2020年公司股权继承怎么处理
  小股东救济制度。
  如果继承人是小股东,一旦小股东受到大股东、老股东的不当排挤和压迫,可以援引2005年《公司法》第34条规定的查账权、第75条规定的退股权、第183条规定的解散公司诉权,以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
  同时,老股东作为小股东也可援引上述规定,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除了上述救济途径,可以要求大股东以公允价格购买小股东的股权。
  大股东维权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由于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很有可能发生继承人与原股东不合的问题,以下几种救济方法:
  (1)继承人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退出公司。
  (2)控股股东可以借助于表决权优势通过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如果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因自然人股东死亡被继承,其实就是股权被转让的一种特殊情形,受到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影响,股权继承构成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冲击。

  二、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将如何处理
  1、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将如何处理,继承人能否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怎么办
  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或者是具有法律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特殊身份,将如何处理
  在此种情形下死亡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该受让的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要是没有股东愿意受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收购,则只能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减资处理了。具体的处理方式是将该死亡股东的股权折价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继承人,同时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到工商部门做变更登记。
  4、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该如何处理呢
  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
  三、继承公司股权要注意的问题
  1、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欲继承被继承人的股权,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股东权继分,要求确认继承人的股东身份及股份,无需先起诉继承权纠纷,在股东权纠纷案中,明确继承人的股权继承及分割;获得判决后,可直接以判决进行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2、既然以股东权纠为案由,则可以列公司为被告。
  3、对公司红利的纷分配,需由公司股东会决议,或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红利分配条件;
  4、在没有书面协议情况下,股东的出资来源与股东身份是两个法律关系。股东的出资来源不影响股东身份的确定。
  5、对死亡股东股份的继承问题,依:
  (1)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该章程规定;
  (2)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法律规定。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对股份继承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但也没有禁止性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